深圳市长质量奖奖金提升至300万元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 省政府质量奖评审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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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深圳市政府四届三十二次常务会议决定,将市长质量奖奖金额提高到300万元,奖金额度跃升至原来的6倍,成为目前政府奖项中奖金额度最高的奖项。

  深圳市市长质量奖是该市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奖项。为进一步增强奖项的辐射影响力,充分体现政府政策取向,提高奖项的引导和激励效果,该市质监局大力推进评奖工作的创新,继引进最新2006版美国波多里奇国家质量奖卓越绩效标准后,积极争取市政府领导、原市质量振兴领导小组20家成员单位的支持,对原《市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修订稿获市政府四届三十二次常务会议审定通过,奖金额度由原来的5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

  深圳市质监局表示,下一步将认真抓好全局工作,力争充分显现出市长质量奖的积极效应,推动全市的管理创新和产业发展。

脚注信息
主办单位:中国质量认证监督管理中心       协办单位:中国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