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质监局查处一家生产假冒名牌手机充电器加工厂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 全国打击制假售假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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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梅县质监局执法人员在该县丙村圩镇查获一家涉嫌生产假冒诺基亚等名牌充电器的加工厂,现场查获假冒诺基亚充电器1410只、三星充电器70只。

  在检查现场,该加工厂负责人只能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无法提供诺基亚配件生产委托授权证明书。因该工厂生产加工的旅行充电器,涉嫌存在假冒他人厂名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执法人员对以下涉案物品进行查封:1、NOKIA充电器1410只;三星充电器70只;2、NOKIA充电器半成品一批;3、充电器配件5箱;4、充电器配件10袋。

  由于案情重大,该局按规定将此案移交梅县公安局处理。当事人谢某如实交代了其经营的电子厂自2012年6月份起开始生产假冒“NOKIA"(诺基亚)充电器1410只;2012年5月份生产假冒“SAMSUNG"(三星)充电器70只;2012年4月份生产无中文标识的旅行充电器37500只。以上案值经梅州物价局核价为138420元。

  梅县公安局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对谢某刑事拘留,并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近日梅县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一)被告人谢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二)扣押在案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依法予以没收。

  10月26日,诺基亚公司向该局发来感谢信,对该局在保护诺基亚知识产权方面所做出的卓有成效的工作,以及辛勤努力的办案人员,表示最由衷的谢意!

脚注信息
主办单位:中国质量认证监督管理中心       协办单位:中国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