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报3·15年度报告:拥抱权利的春天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 3.15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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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气尚未完全退却,春天就已经迫不及待地回到大地母亲的怀抱。我们在春天里享受权利的尊严,我们在维权时沐浴春天的温暖。感念着收获与满足,倾诉着委屈与无奈,呼唤着诚信与秩序,追逐着公平与正义,我们又一次齐聚在3·15的旗帜之下。  

    

  寒气尚未完全退却,春天就已经迫不及待地回到大地母亲的怀抱。我们在春天里享受权利的尊严,我们在维权时沐浴春天的温暖。感念着收获与满足,倾诉着委屈与无奈,呼唤着诚信与秩序,追逐着公平与正义,我们又一次齐聚在3·15的旗帜之下。

  这是全世界的消费者第30次与3·15亲密接触,也是亿万华夏儿女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宣示自己拥有9项权利的第20个年头。缘于此,今天便有了与以往不一样的意义。

  您或长或幼,或富或贫,或学富五车或目不识丁,但作为消费者,我们都拥有共同的身份,都享有共同的权利。那些写在纸上的权利是否真的变成了现实?那些对弱者充满温情的保护是否真的扶助您走好了维权之路?我们问尘封的过去,也问遥远的未来;我们问神圣的私权利,也问显赫的公权力;我们问陌路人,也扪心自问。我们在飞雪飘舞的冬天里设题,我们在柳绿花红的春天里作答。

  民意的直白与坦率送来了惊喜,也带来了遗憾;送来了迷惘,也带来了信心。权利的苏醒与沉睡,权利的微笑与苦闷,权利的张扬与舍弃,权利的呼唤与阻遏,万千反馈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一份沉甸甸的答卷。在3·15这个特别的日子,我们把这样一份特殊的礼物送给特别的您。或会心一笑,或感同身受,或忿忿不平,您每一种回应的背后定然有一颗火热的心在跳动。因为消费者的权利不仅要印在纸上、挂在墙上,还要雕刻在你我的心里,与我们的生命融为一体。

  人权进则法治兴,人权滞则法治衰,百世不移。这是一个亟需正义的时代,您对权利的坚守就是正义之源;这是一个崇尚公平的时代,您对权利的珍视就是公平之基。谁都不能否认,消费者权利是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迈向法治的中国必须给予消费者应有的地位,必须捍卫消费者应有的权利。

  世界在变,中国亦在变。民本的回归、民权的重视、民意的畅达,在这个温暖的春天格外扎眼。毫无疑问,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民心工程与日趋清明的政治环境、日趋繁荣的商业环境、日趋公正的法治环境和日趋和谐的人文环境撞了个满怀。

  尽管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早已体现为国家的意志,但国家意志的刚性并不一定转化为消费者和经营者自觉自愿的行动。放眼《消法》走过的20年,消费者权利的认知和消费者权利的保护,还有那么多的不如意。有时候,可以归罪无良商家的明知故犯;可以埋怨法律法规的不尽完善;可以感喟公权力的袖手旁观……但更多的时候,我们真应该反躬自省:法律赋予的权利,我们是否真的已经心领神会?遭遇短斤缺两、虚假宣传、强买强卖甚至是图财害命,遭遇推三阻四、冷嘲热讽、蛮横霸道甚至是辱骂恐吓时,我们愿不愿、能不能、敢不敢竭尽全力去捍卫自己作为消费者所拥有的神圣权利?面对或轻或重、或远或近、或有形或无形、或张狂或隐蔽的侵权,我们是否常常会忍气吞声,甚至漠然以对?

  维权前进一步,侵权就后退半步。

  拥抱权利的春天,就让我们对人身财产安全再多一份敬畏,因为生命弥足珍贵,私产来之不易。

  拥抱权利的春天,就让我们对充分知情再多一份期待,因为闭塞让人愚钝,透明戳穿诡计。

  拥抱权利的春天,就让我们对公平交易再多一份保护,因为强者仍在逞强,弱者还在退避。

  拥抱权利的春天,就让我们对自主选择再多一份理解,因为市场广阔无垠,自由天经地义。

  拥抱权利的春天,就让我们对《消法》的修改再多一点关注,因为法律与时俱进,才有更大威力。

  消费者的权利不仅仅是个体之“权”,还是群体之“利”。您之争取是他人所盼;您之放弃也是他人所憾。没有一道沟壑不可逾越,没有一项权利能轻易实现。如果您的心是烫的,血是热的,就让我们一起放飞春天的希望。

  尽情地享受春光,勇敢地捍卫权利!


脚注信息
主办单位:中国质量认证监督管理中心       协办单位:中国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