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局强化“四种意识” 确保“四个到位”狠抓特种设备源头监管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 食品安全法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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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生产、维保单位生产经营行为,落实使用单位作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做好从源头抓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惠州市质监局于近日召开了全市的电梯及起重机械质量安全专项工作会议。全市电梯及起重机械行业共200多家制造、安装、改造、维保单位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着重向企业强调了当前质监部门在“全力保障安全、建设幸福惠州”,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方面的要求,要求各相关单位强化“四种意识”,确保“四个到位”,筑牢特种设备 安全防线。一是强化安全意识,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会议通报了惠州市金特利大厦电梯轿厢滞留事故和惠阳区的电梯救援坠亡事故的处理结果,要求各相关单位吸取相关事故教训,查漏补缺,举一反三,严格落实相关律法规要求,强化安全意识,确保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强化时效意识,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针对该市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新国标和新检规的落实情况,要求各相关单位强化时效意识,积极响应各特种设备新政新规,加大力度,确保全面完成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整改工作落实到位。三是强化规范意识,确保规范生产落实到位。会议针对电梯困人救援到达时间、电梯公司制定维保计划、建立维保档案、公布紧急救援电话、强化起重机维保等重点内容,要求各单位进一步强化规范意识,确保规范生产到位。四是强化沟通意识,确保隐患消除落实到位。会议要求市县两级监管机构、检验机构、生产单位、使用单位、维保单位强化沟通意识,严格落实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着力排查安全隐患,确保安全隐患消除到位,保障全市电梯的安全运行。

脚注信息
主办单位:中国质量认证监督管理中心       协办单位:中国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