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昌梅涉嫌在豆芽生产中添加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案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 要案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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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24日,执法人员联合黄埔区食安办、黄埔区公安分局对陈昌梅位于黄埔区穗东街十社上塱的豆芽生产公棚进行执法检查,检查发现现场有668特效防腐药1号、8503植物生长调节剂(又名AB粉)、特效豆芽防菌剂、赤霉酸、咪酰胺、头孢氨咖胶囊等物质,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对涉案的豆芽产品进行了执法抽样,并将此案现场移送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进行处理,追究其当事人刑事责任

脚注信息
主办单位:中国质量认证监督管理中心       协办单位:中国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