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广东省演艺灯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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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质监局关于批准筹建消防等17个广东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通知》(粤质监标函〔2012〕809号)的要求,广州市珠江灯光科技有限公司等负责组织筹建“广东省演艺灯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按照筹建工作要求,为确保筹建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现面向社会征集该技术委员会委员。有关要求如下:

  一、征集委员条件

  (一)在演艺灯光专业领域、标准化领域中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较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

  (二)原则上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职务的在职人员。

  (三)热爱演艺灯光专业技术标准化事业,熟悉标准化相关工作,能积极参与标准化活动的人员。

  (四)同一人不得在三个以上技术委员会担任委员。

  二、报送材料要求

  (一)《广东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1式两份(见附件)及电子文档1份。

  (二)推荐委员个人技术工作简历(包括高等院校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及主要技术成果)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各1份,纸质材料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三)推荐委员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四)相关材料纸质版本请于2013年7月15日前寄送到广州市珠江灯光科技有限公司,同时发送电子版。

脚注信息
主办单位:中国质量认证监督管理中心       协办单位:中国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