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一、二级注册计量师初始注册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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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注册计量师注册管理暂行规定》和《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注册计量师注册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质检办量函〔2013〕462号)精神,我省一级、二级注册计量师的初始注册工作正式启动,具体注册工作分工如下
(一)省局负责事项
1.负责全省一级注册计量师的注册审查并上报总局。
2.负责全省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的注册审批。
3.负责全省注册计量师计量专业项目考核的管理,委托并监督管理承担全省注册计量师计量专业项目的组织考核单位。
(二)市局(含顺德区局,下同)负责事项。
1.负责接收、审核辖区内经工商注册的省、市级企、事业单位人员的一级、二级注册计量师注册申请并上报省局。
2.负责汇总经各县(市、区)局审核的一级、二级注册计量师注册申请并上报省局。
(三)县(市、区)局负责事项。
负责接收、审核县级单位、经县工商注册的企业人员的一级、二级注册计量师注册申请并上报市局。
已通过人事部门考试合格的人员,需主动与当地质监部门计量科(处)联系注册所需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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